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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9日 下午10點13分00秒今日一樣的必H﹗ 11點起床﹐然後出去

今日一樣的平淡﹗

11點起床﹐然後出去吃了手攪麵﹐跟著又去了嘉琳家。一樣的頑皮﹐他竟然放了幾塊冰我的衣服裡面。今次﹐我真的憤怒了﹐所以就出口了﹐他然後就乖乖的坐下來。但是過了幾分鐘﹐他又是回復原形﹐唉~ 然後﹐接到媽媽的電話﹐說樂天家的電腦壞了﹐叫我去看看﹐所以又去了樂天家。很久沒有去過了﹐原來又一居每一幢的間隔也不一樣﹐有錢人的屋村真奇怪~  他的電腦﹐一入Windows﹐所有的ICON都很大﹐而且變了16色﹐但是卻變不回原型。很奇怪﹗後來﹐打電話給泰霖﹐他說可能是機內的Driver撞了﹐所以出了問題。但是Windows 98很麻煩﹐最後我還是幫不了樂天。5點回到家﹐開著電腦﹐直到現在。期間﹐都沒有怎麼做其他的事情。只有吃了些東西﹐吃了晚飯﹐再練了一會琴。好無聊﹗

由於昨天夜晚忘了看聖經﹐所以今早一起床就看﹐看啊看啊﹗我給了自己一個目標﹐就是要在這個暑假裡看完新約﹐應該沒有難度的。因為我看過目錄﹐只有福音書的幾章比較長﹐其他都很短。而且﹐四篇福音書的東西也是差不多﹐都是在記述耶穌的生平﹐所以應該看得很快﹗我希望一會兒可以看完馬太福音﹐那麼就可以完成四分之一了。求神保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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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8日 下午12點36分00秒漸�講講昨天發生過的事先﹐其實昨

首先講講昨天發生過的事先﹐其實昨天還是過得很平常。

9點鐘起床﹐然後去麥記吃了個早餐﹐就返教會了。兩點多回到家﹐然後就上網。原本是很眼睏的﹐但是一上網就很精神﹐所以夜晚就很眼睏。12點左右﹐開了收音機﹐忘記了關﹐今早還在開著﹐真的“大頭蝦”﹐而且浪費電源﹗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到我是一個基督徒﹐其實我很小的時候已經每個禮拜上主日學。認識我很久的朋友﹐甚至是好記性的小學同學都會知道我家裡原本是有一個姑婆的。返教會﹐就是她帶我的﹐她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她的故事待有機會才說。但是﹐自從她過世以後﹐上了中學﹐自己又忙﹐又懶﹐所以就沒有這個習慣了。但又很奇怪﹗原本我媽媽是不信的﹐這幾年她竟然信了主﹐而且兩年前還受浸了。她經常都叫我返教會﹐但是這幾年我星期一到五都要每天早起床﹐上學﹐所以就給了自己懶的一個藉口。直到上個月﹐考完English Listening的星期日﹐5月30日﹐我跟我媽媽成長班去了石澳旅行﹐認識了當中的一個阿姨。她在跟著的禮拜日(6月6日)就約了我﹐然後我就確志了。之後﹐每個禮拜也跟著他的兒子Michael上教會﹐回成長班了。

也許你會覺得很快﹐一日我就確志了﹖我很幸運和有福氣﹐出生在一個基督教的家庭﹐我爸爸和媽媽兩邊也是信奉基督教的﹐所以我很小就接觸了這個宗教。還記得以前家裡掛著一個牌匾寫著“基督是我家之主”呢﹗小時候﹐不懂事﹐跟著姑婆返主日學﹐主要都是因為次次都可以去麥記吃早餐。大了﹐一來自己有藉口﹐二來自己開始對這宗教有些疑問了﹐就不回教會了。但事實上﹐這兩年﹐可能身邊很多人都信主了﹐我也越來越覺得主的存在﹐和自己的渺小﹐所以一早就有返教會的念頭。但是﹐卻一直沒有機會。我是一個被動的人﹐所以要等到這個月﹐才能夠真的恢復我這個習慣﹐和正式成為基督徒。我想遠在天國的姑婆﹐也會很開心﹗因為她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說話就是叫我努力讀書﹐和要每個禮拜返教會。

現在有點後悔﹐為何自己這麼遲才聽她的。但是也沒有關係﹐遲到比沒有到好啊﹗我現在每個禮拜上教會﹐返成長班﹐每晚讀經﹐發覺自己原來對自己和世界都認識得好少。但是我昨天聽見有句說話﹐返教會﹐不單要聽道﹐還要行道。雖然我暫時還不懂怎麼傳福音﹐但是如果你也對這宗教有任何疑問﹐或者也想加入基督這個大家庭﹐歡迎找我啊﹗我也希望能夠實踐作為基督徒的一份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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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8日 下午12點17分00秒今日過得很必H~ 忖W﹐如弗`﹐9點鐘樓

今日過得很平淡~

早上﹐如平常﹐9點鐘樓下就開始修路。但是﹐可能我昨晚很夜才睡﹐和笑得太累﹐所以12點才真正起床。然後﹐過九龍塘吃lunch。去了KFC,迎面碰見EVA﹐但是我趕時間﹐所以沒有HI她~ sori ar~ 跟著﹐去了嘉琳家﹐被他玩到我差點就動火。他竟然拿著支彈彈槍對著我﹐我真的不知所措呢﹗後來﹐跟他捉象棋﹐竟然輸了給他。我看﹐我有幾年沒有捉象棋了。但是我很氣憤﹐竟然輸給一個小學生﹐唉~

5點左右﹐回到家﹐就在收拾東西。不知道為何﹐怎樣收拾﹐房子仍是有很多東西。我這兩天﹐差不多丟了四袋東西。收拾東西的時候﹐看見很多以前的東西﹐看見自己小學的作文和默書﹐還有中學的作業。很多很多東西都勾起我的回憶。

傍晚的時候﹐突然有一份恐懼感。看出窗外﹐發現窗外全是紫色﹐好可怕﹗然後﹐又聽見一兩陣奇怪的聲音﹐不知道是什麼的咆哮聲﹐思覺失調了﹗但是那種恐懼﹐真的很奇怪﹐很可怕。後來發現﹐原來是打風了﹗蒲公英和婷婷都正在吹向香港﹐怪不得這兩日都很悶熱﹐而且有一個紫色的天空。紫色風暴的來臨﹐不知道有什麼事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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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7日 上午8點59分00秒襯著還沒有睡覺﹐寫日記記z一下今天

襯著還沒有睡覺﹐寫日記記述一下今天發生的事先﹐應該說是昨天。2003年6月28日﹐被我命名為“林志美日”。

今天﹐9點就起床了﹐都是同一理由﹐樓下修路﹐被嘈醒了。然後﹐讀了一下聖經。11點﹐約了 Averin 和Elaine去Greenbox唱K。我第一個到K房﹐所以一坐下﹐就那著遙控制點歌﹐看見自己懂的歌就點了。今次很奇怪了﹐點了一首歌﹐我很喜歡的一首歌。還記得之前坐巴士﹐看Roadshow﹐看見MV﹐有點感動。之後聽電台﹐又聽見﹐之後就上網找這首歌﹐後來有一段時間很喜歡這首歌。但從今之後﹐我對這受歌再不是感動﹐而是笑﹐笑﹐笑....... 這首歌是什麼歌﹖就是《天作之盒》的主題歌﹐林志美主唱的《愛是不保留》。

其實﹐當首歌差不多上的時候﹐我都有一份害怕﹐害怕自己竟然在K房唱詩歌﹐是否太過份呢﹖當播KTV的時候﹐事情就發生了。Averin  和 Elaine 問我為何要選這首歌﹐我就說﹕「個MV好靚ga~」然後﹐個熒光幕竟然播出林志美的大頭。他們就指著林志美說好靚好靚﹗跟著﹐我當然很尷尬﹐就停唱了﹗之後﹐他們兩個竟然收不了聲。之前﹐Elaine不斷說我是他的男朋友﹐而Averin  又說暗戀我﹐這些戲話﹗(當然是假的﹗)所以﹐他們一邊笑﹐一邊說第四者竟然是林志美﹐又說看慣年輕的﹐就要成熟的﹐諸如此類的說話。我又氣氛﹐又好笑。

然後他們就點了《殺她死》這首歌。「想要新刺激﹐你挑選了她 。她也吸引嗎﹖愛新鮮有代價。總有天﹐你可根治我沙啞。」「她算可愛嗎﹖你認真笑話。她清洗化妝﹐你應該會害怕。她太醜﹐你偏偏看上烏鴉。」Elaine一邊唱﹐就一邊笑。然後﹐唱《借過》。明明是一首很慘的歌﹐大家都一邊唱﹐一邊笑。然後到唱《他都不愛我》﹐他們兩個又是在笑。基本上﹐跟著下來的每一首歌都可以跟林志美有關﹐唉~ 但是又很好笑﹐肚子在抽搐著﹐很辛苦﹐但很好笑﹐哈哈~

很討厭, Greenbox竟然1點半就 cut歌。然後﹐我們就去了旺角多個商場。首先﹐是潮特﹐碰見林立和Sindy。然後﹐去了信和﹐故事繼續延續。Averin要買千樺隻新CD﹐所以我們就進了CD鋪。看啊看啊﹐他們竟然在找林志美的CD﹐我很無奈﹐但又很好笑﹗然後﹐又去了瓊華﹐又碰見那對同學。走的時候﹐瓊華門口播千樺的演唱會﹐有兩個女仔站定定的看﹐眼定定的﹐很好笑。然後﹐行西洋菜街﹐在一間VCD鋪的門外﹐有一張《天作之盒》的海報﹐他們又走了進去﹐找林志美的CD﹐但是都是找不到。他們就承諾今天一點要找到我的愛人﹐林志美﹗然後﹐我們又去了新之城﹐幫Elaine看Grad. Din.的裙。她還沒有拿好主意﹐所以還是沒有買。然後﹐我們就去了新世紀。Averin抽了水著人形﹐很開心。那公仔的頭可以360度轉的﹐很好笑﹗然後﹐我們去了大家樂吃Tea。我們坐下來﹐又碰見那對同學﹐我們真的有緣呢﹗然後﹐又看見那兩個看楊千樺的女仔。看見很多人﹐吃完Tea, 我們就上了大眾。一入到大眾﹐他們當然要履行他們的承諾啦﹗他們就在CD堆中找﹐一找就找到了﹐救命﹗他們當然興奮得不得了﹐還影了相呢﹗完成使命之後﹐我們就在逛書店﹐看書﹐看見有很多本想買﹐想看的書。要儲錢了﹗最後﹐我們去了惠康買東西。又是傻傻的進去﹐肚子笑得痛痛的出來﹐無奈﹗

林志美﹐感謝你﹗感謝你﹐帶給我們開心的一天。感謝你﹐我不用做sit up, 腹肌也差點兒出來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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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6日 上午6點31分00秒今日很開心﹐因為跟Eva, Elaine, Averin, Iv

今日很開心﹐因為跟Eva, Elaine, Averin, Ivy他們一起﹐我們上了 Ivy家嬉戲。我又想起端午節晚上Averin 家的難忘事。

“其實﹐我依幾年對自己有個好大0既問題~
到0左中學﹐好似都mo mud邊個係真正0既知己﹐交心0既朋友。
原來﹐我係眼大看過龍﹐多謝你0地幾個啊~
0個晚係我第一次“打開心窗”﹐哈哈~
突然覺得自己好幸福啊~”    《大股的ICQ Info》

這是我的真心說話啊﹗從很小開始﹐我就跟自己定了一個排行榜﹐第一位是友誼﹐第二位是家庭﹐第三位是愛情﹐第四位是事業。人間有情﹐沒有情﹐生活就不好精彩﹐所以我把友情﹐親情和愛情放在頭三位。今天想講的是第一位﹐友誼。

朋友﹐人的一生﹐會有很多人在身邊經過。很多人會成為自己的朋友﹐但我越來越發覺朋友會分為很多種。有只認識姓名的朋友、有見面會打招呼的朋友、有碰見會有很多東西講﹐不碰見就不會找大家的朋友、有只會有事才會找對方的朋友、有經常找對方﹐但只會吹水的朋友、有只會吃喝玩樂的酒肉朋友、有交心的朋友....... 越數越多呢﹗

為何我會把朋友放在第一位呢﹖我記得當時有這個想法。親人﹐是天生出來的﹐不容自己選擇﹐不是什麼緣份不緣份的問題﹐但是是上天安排的。情人﹐是人生的唯一﹐容許自己選擇﹐絕對是感覺和緣份的問題﹐但是除了上天的安排﹐還有自己的選擇。可是﹐只能有一個﹐不能多。朋友卻是人生最寶貴的﹐既是緣份﹐也是感覺﹐又是上天的安排﹐也是自己的選擇﹐而且可以有很多個﹐可以一起談天說地﹐可以一起訴苦﹐分擔﹐分享﹐所以朋友是人生之最﹗

雖然年紀小小的我﹐已經明白這個道理。媽媽在小學的時候已經跟我說﹐上到中學就會認識到自己真正的朋友(因為她有)﹐所以我一直都很期待認識到人生中的知己好友﹐能夠維持一世。自己一上到中學﹐大約是中二吧﹗就給自己定下目標﹐要認識多點人﹐大海撈針﹐但求找到這位知己好友。與此同時﹐也開始我中學忙碌的生活。雖然﹐我真的認識了很多人﹐社交圈子很大﹐但是個個都只是之前所講的前面7種朋友﹐交心的知己卻是找不著。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了。這幾年﹐其實我都不想再想了。可能是太刻意﹐所以就是找不到。

端午節﹐機緣之下﹐上了Averin 屋企。不知道什麼原因﹐我就不斷說自己的東西﹐一些我從來也不會講的東西。我﹐變了一個成熟的我﹐講了一些根本跟平時的我格格不入的話題。但是﹐我發現﹐原來我是很喜歡跟人分享我的一切的﹐哈哈~ 而另一方面﹐原來做為一個耹聽者﹐給自己的意見﹐也是一個不錯的職位。

0個晚﹐我真係好開心﹗我發覺原來我真的是“眼大看過龍”﹐我真的是太“大頭蝦”了。朋友﹐不一定是中學同學﹐不一定是同學﹐不一定是經常見面﹐只是出於信任和情。我信得過你們﹐所以我不介意把所有東西都告訴你們。你是我的知己朋友﹐我不介意把所有的友情都放在你們身上。我真的感到很幸福﹗17年了﹐我不是寂寞的17歲﹐我是幸福的17歲啊﹗

多謝你們﹐各位知己﹐朋友﹗友誼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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