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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還需要私隱?
2008年3月5日 上午2點17分38秒| 藝人性愛自拍事件雖然因男主角公開道歉並宣布退出香港娛樂圈而暫告一段落,但事件所浮現的文化深層問題卻令人關注。近日幾項調查顯示,一、近三成青少年表示會知法犯法,上載色情資訊。二、18至39歲逾半看過未打格的藝人裸照,由此推算出約近240萬人曾看過原照;三、有三成中小學生看過未經處理的照片。網絡的力量原來如此之大,虛擬的世界原來如此真實。 在公共論壇中對這事件有一個這樣的說法;一、藝人完全沒有錯誤,因為性愛自拍純屬私隱;二、上網看他人的私隱裸照則完全錯誤。依我看來,這私隱論即使不是主流論調,也是普遍的。儘管各方面極力呼籲市民尊重藝人的性愛私隱,上述數字顯示這些呼籲顯然收效甚微。 時至今日,數碼科技使人可以隨時隨地把一切所見所聞都記錄下來,再即刻經由網絡傳遞各地並公之於世。即使在不知情的情下,我們自己的聲影也可能隨時隨地會被人攝錄並被擺上網。在Facebook裏,在blog裏,每一個人都可以成為公眾觀賞的對象,都可以有不計其數的粉絲。網絡2.0的新一代熱中發布傳送,下載觀賞,私隱意識在這網絡世界根本沒有多大的意義。 至於性,長久以來,我們一直以「自由」和「私隱」來詮釋性。可是,為了獲取更多更大的自由,我們不再重視他人的私隱,甚至也不介意自己的私隱被侵蝕。在自由的無限擴張中,私隱似有若無,只要稍不留意,私隱就會成為自由的獵物。難怪有些網民會理直氣壯地這樣質問:性在今日還算是私隱嗎?我們的公共價值還有性私隱嗎?公共空間裏不是充斥大量的性資訊嗎?不是到處都有幾近半裸的廣告、封面不堪入目的雜誌嗎?如果藝人在自己私人空間的自拍性慾是私隱,並因此無所謂對錯,為什麼網民在自己私人空間的網絡性慾就不是私隱?並不因此無所謂對錯?為什麼不把錯誤都只歸咎到違法的人,如偷竊或上載照片者?如果上網看他人的私隱裸照是錯誤的,報章雜誌詳細描述他人的私隱活動難道就不錯誤? 當各大報章連日圖文並茂在頭版報道藝人性愛事件時,文化人卻在其中大肆批評網民看裸照,這些指控難道不是虛偽麼?不是子虛烏有麼?或許背後真正的原因是他們要人出錢買報章雜誌才可以看私隱吧?還不如套用梁文道先生的話說,「為什麼在21世紀的香港,『私隱』仍然如此重要?為什麼一種怪異的不合常理的私隱觀念會有這麼大的市場呢?」或許是私隱「也必定是種極有誘惑力的性慾對象」吧?(〈誰需要玉女?〉,《明報》2008年2月17日)誰還需要私隱?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像拋棄玉女形象一樣拋棄私隱呢?把一切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私而不隱,豈不是更好嗎?我們的社會為什麼這麼保守還講私隱呢?沒有私隱,就毋須保密,就沒有在公共領域的泄露,就毋須藝人道歉,演藝界也不必損失一個有才華的年輕藝人。沒有私隱,看原照便沒有罪惡感。如果放棄私隱的觀念,剩下的就是純粹的自由了。你有做的自由,我有看的自由。我不妨礙你做,你也不批評我看。這樣的社會豈不是更美好更和諧嗎? 社會各階層都認同必須在這藝人事件上給予學生和青少年正面的性教育,問題的關鍵是,什麼才是正面的性教育?就私隱的蝕失看來,正面的性教育和公共價值的塑造是不可分割的。 誰還需要私隱?社會顯然需要私隱。沒有私隱,人禽何別?文化興亡,匹夫有責。 作者是香港浸會大學 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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