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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2日 上午6點21分10秒黑加倫子汁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蘋果日報】:
利賓納黑加倫子汁包裝誤導消費者。
因為樽身貼上了一句:比橙多 4 倍維他命 C。
結果證實黑加倫子汁和橙沒有兩樣(維他命 C),
反而含更多的卡路里。
利賓納的發言人回應說:
「4 倍維他命 C 指的是和黑加倫子大小相同的橙比較。」
答案真的超屌!黑加倫子般大的橙...|
看到這些「捉字眼」的新聞,
我就想到了曾蔭權的一句口號:
「我會做好呢份工(I'll get the job done)!」
就英文來說,job 和 career 也可解作職業,
但 job 本身沒有正負的含意,
相反 career 包含了對工作的寄望、投入等訊息。
曾蔭權怎樣看待這份工作,由此可見。
雖說「我會做好呢份工!」是廢話,
但人就是愛說廢話 --- 用來作掩飾。
沉默其實也不錯,
因為廢話一而再的說出,真的很令人討厭。
沉默就是:
「那,我無講過咩。
全部係您自己諗咋。」
2007年3月21日 上午6點52分20秒春風
還記得,
曾經寫下這一段...
一個故事
一次相遇
兩條平行線
置放在各自的軌道上
一陣命運的風
將方向吹偏了
於是
兩條線有了交集
妳我
就這樣相遇了
廢物俠回應:
「好明顯陣風叫春風!」
無意尋回的一則舊日記,
給廢物俠的回應:「改名叫春風俠!」
2007年3月18日 上午3點46分07秒舊信件
又再拋掉存放在睡房的「雜物」。
老實說真的不太想丟掉那些東西,
都是一些擺放了很久的書籍和還沒有壞掉的舊東西。
一個跟一個的拋入垃圾袋,簡直愈拋愈起勁,
就連一些有紀念價值的也開始清除,直到打開一個塵封盒子...
原來是同學、朋友們給予我的聖誕卡。
由小學到現在的也存放著。
突然起了一股悶氣 --- 丟了這些罷...
正想下手之際,發現藏著的不止是聖誕卡,
還有一大堆朋友寄給我的信件。
一時間熟識的名字一個接一個的湧上腦袋。
重讀這些信件,發覺原來很多朋友會寄信給我說秘密。
朋友、感情、學業、工作、家庭等等問題也有。
作為一個男性,我也覺得有點兒過份 --- 也收得頗多信...
其中一個很特別,
我不認識的,但她寄了兩封信給我...
事源我寄了一封信給一位好朋友,
但不知什麼原因信件跌了在大廈的收信處的地上,
最後她撿了起來,還打開看了那一封信,
更給我回信:
「您唔識我,我都唔識您,
不過我拎左您寄比朋友封信,
原本我想比返您個朋友架,
不過... 我好鍾意您畫係信紙上既公仔,
最後... 唯有據為己有(下刪N未)」
又再一次把信件存封。
2007年3月18日 上午3點43分17秒無線鍵盤
添置了一部新的電腦,
舊的一部是兩年前的產品,
雖然不慢,但已經難以升級。
近日 CPU、Ram 價插水降價,
我終於出手了...
明明打算不花太多錢,
卻真的花了超出預算的錢...
換來的:
省電點、靜一點、快一點、視訊好一點...
當日留意了一件產品:無線鍵盤組合
其實已經有一套頗新的($500+),
之前更送了用了不足三個月的舊產品予朋友...
很喜歡L牌的鍵盤,我覺得很 Smart... 價錢 $1888...
這個價錢是不包括 Mouse 的,因為鍵盤上有一個 Pad 位。
想到有時候在「床上」難以控制 Mouse,更覺得「應該」適合。
而且週邊的 Function、Hot Key 鍵為「熱感」按鈕。
(即 LG 朱古力手機那種按鈕)
不過需要 $1888... 不如一棍打死我好了...
對手M牌的只需 $1000 左右便已經有藍芽無線鍵盤滑鼠,
當然也有那個 Pad 位... 但不夠 Smart...
最後發現G牌無線鍵盤買 $500,
而且也有那個 Pad 位,但就如 PSP 一樣(一粒圓點)。
這個... 我可能會收歸旗下。
啊... 那個L牌某高層(聽說是...)剛好住在我隔鄰。
2007年3月14日 上午2點39分09秒討厭(扮)大方
這一兩個月來朋友常常問我:
「您間(新)房整好未呀?」
如果由年頭開始計,也施工了一個月。
日前細妹再問我同一問題... 我回答:「放棄了。」
「我已經整左好多野,
不過有親戚返香港住,咪比佢地暫住一個月囉。
依家人就走左啦,不過又話 10 月再返黎...
唔係要我買大電視,雙人床比人地用呀...
我都已經用左差唔多 5K。
唔攪啦。成日都係咁。」
為什麼說「成日」?
前年時候,我打算取多一間房,
花了一個月打理,終於修理好牆身、天花、窗台。
那時候又是同一位親戚回港,只是住了不足兩星期,
他已經買下了睡床並佔據去了。(兩星期後便離港)
那睡房就是如此凋空了近一年。最後堂弟回港,並住了下來。
我沒有生什麼氣,反正我細家姐結婚,我接收了她的睡房。
又是當我打理好,只欠傢具時,他們又回來。這次我真的很憤怒。
我不是討厭他們,相反親戚來說,他們是不錯的。
當我停下手的時候,阿婆竟然叫我買床給他們用...
細妹支持我的態度:唔好 X 攪。
但現在我要改變立場。
親戚回港找地方住的問題,是屬於他們的。
直接的說:「與我何干。」我不是每次也需要提供房間。
再說,「出讓」的人應該是我的堂弟 --- 他們的兒子。
再重申,我們關係不錯,但不代表我要妥協。
我就是沒有好好的「守護」我的房子。
從前的時候就是因為房子是「空房」,
所以「理所當然」的需要妥協。
但現在我就下定決心的要「攪」。
愈來愈討厭大方。

